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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8-13 0:06:1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习总关于产业扶贫的,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经商财政部同意,农业部决定在省市、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四川省凉山州、四川省甘孜州、四川省阿坝州、陕西省延安市等7个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形成共识,为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组织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树立标杆、做好榜样。现将《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试点实施工作。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习总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解决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中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特制定贫困地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方案。

  产业是贫困农户脱贫增收的主要依托。习总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更有效实施产业扶贫,发展特色产业,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广大贫困地区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和成效。但是,多数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科技服务跟不上、农民生产技能水平低、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了产业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影响了产业扶贫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深入贯彻中央脱贫攻策部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迫切需要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拓展用人渠道,补充能够精准服务贫困农户、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开拓市场的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结合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的工作实际,拟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当地有迫切需求、特色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通过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新毕业大学生、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帮助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激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支撑试点地区走出一条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特色产业竞争力强、贫困农户增收可持续的产业扶贫径。

  拟在省市、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四川省凉山州、四川省甘孜州、四川省阿坝州、陕西省延安市等7个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原则上每个地区选择不少于3个贫困县开展试点。

  特聘农技员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为产业扶贫提供有力支撑。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试点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农技推广工作需要等,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数量,原则上每个县5—10名。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特聘农技员应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管理。试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考核。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原则1年,择优续聘。

  自2017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试点县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省级农业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备案。每年年底,实施省份将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试点工作总结等报送农业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农业部、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市(州)、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试点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妥善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试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的支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扶持政策。试点县农业部门可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由试点县结合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试点县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特聘农技员干事创业,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科技项目、评评优等方面,保障特聘农技员与当地在编农技人员享有同等。

  (三)总结经验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大力宣传优秀特聘农技员的先进事迹,营造支持特聘农技员服务基层、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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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部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