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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修制订的兽药行业及监管部门重点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8-13 0:07: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制定了《兽药诊断制品研发生产管理》、《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等有关政策。

  开展“综合治理五年行动”,集中遣散非法兽用抗菌药,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兽用抗菌药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行为,加强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强化非法兽药查处力度,推进标准化和健康养殖。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完成五项目标”、“开展六项行动”、“提升四种能力”、“明确四项保障”,贯彻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等文件,完成兽用抗菌药物凭方销售比例达到50%;人兽共用抗菌药物或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物作为动物促生长剂逐步退出等指标。

  1、实施“退出行动”。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①2020年前完成促生长用人兽共用抗菌药物相关清理退出工作;②2020年前形成促成长用动物专用抗菌药物保留或退出的意见;③2020年前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兽用抗菌药物形成风险管控意见。

  2、实施“监管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①严格市场准入,实施“批一鼓励”;②规范养殖用药,如《兽用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等;③加强饲料生产环节用药监管;④建立应用监测体系,全国兽用抗菌药物应用检测中心和区域分中心。

  3、实施“监测行动”。健全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体系。①完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网。以国家实验室,区域实验室,省级实验室为主体,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实验室为补充;②细化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③加强兽医与卫生领域合作。

  4、实施“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残留。①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兽药残留监测体系;②建立养殖场废弃兽药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制度,逐步实施兽用抗菌药物危害性评估工作。

  5、实施“示范行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兽药等兽用抗菌药物替代产品,从源头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并研究相关补贴制度。

  6、实施“宣教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兽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课程。

  1、提升信息化能力。围绕“五区一园四平台”,完善国家兽医基础数据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国家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

  4、提升国际合作能力。参与WHO、FAO、CAC、OIE等国际组织耐药性防控策略、监测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2、加大政策支持。《全国动植物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发改农经[2017]913号),统筹考虑相关项目建设。

  4、落实目标考核。将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监管及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控制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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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部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