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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18-6-7 22:03: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经市委、市同意,现将《2015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完成。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局、昌平区、区、区

  6.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的信贷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

  7.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启动创新型“三农”保险示范区试点工作,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

  9.定期发布农业“三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监测报告,有针对性地引导各郊区县、农业各行业实现提质增效。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农经办

  10.积极创建国家现代种业创新试验示范区,深入推进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建设,筹建园区产业发展基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市农委孙文锴、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农业局吴宝新、通州区岳鹏

  11.研究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规划、用地和金融政策,培育提升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休闲旅游村镇,促进乡村旅游从一般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型升级。

  12.开展乡村旅游示范活动,创建一批星级休闲农业园区,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14.大力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领域的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农委、市发展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交通管理局

  16.继续开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监测、都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监测、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重点小城镇监测、低收入农户增测。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市农经办

  17.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基本完成50个重点村建设任务;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东部重点推进朝阳区来广营、将台、太阳宫、常营、豆各庄、南磨房6个乡城市化建设;南部编制完成丰台区南苑乡、大兴区旧宫镇和南郊农场的城市化建设实施方案;西部着力推进海淀区四季青镇整建制转居试点工作。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发展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经办、相关区县

  19.依托新城和小城镇,鼓励运用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0.通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产业链,支持有地域特色、文化传承的沟域经济发展,培育生态服务型经济,推动绿色发展。

  22.积极推进液化石油气送气下乡工作,完成10万户天然气换气任务,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炊事气化全覆盖。

  26.统筹平原地区新增林和第一道、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及“五河十”等原有林的养护管理,实现同地同树同政策。全面完成平原百万亩造林任务。

  27.完成饮用水源区划定工作,推进凉水河、清河等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建设38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

  29.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以异地购置物业等形式,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试点,探索变“输血”为“造血”的长效帮扶机制。

  30.研究城乡统一的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引导合理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全面落实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1.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17类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提合人员的保障水平。

  32.建设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完成三年新建、改扩建200所城乡中小学的目标,加大城乡一体化高中建设力度。

  33.发挥中医药服务农村的优势,在10个远郊区县启动建设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工作,在顺义区、区和延庆县推进中医药服务区(县)、乡(镇)、村一体化试点。

  34.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建设,同步健全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搭建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平台,打造文化品牌,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

  35.加强乡镇、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建立换届重点难点村台账,依法依规推进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