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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别专栏|读懂上市公司报告干货来袭

※发布时间:2022-3-15 14:51:59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上市公司报告是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自身信息进行披露的报告,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经营情况、再融资等所有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最重要的环节,是投资者进行基本面分析最直接的信息来源,也是投资者投资决策最重要的依据。依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五章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79条、80条:上市公司报告可分类为:定期报告(年报、中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投资者通过解读上市公司报告从而了解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方向、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最好结合此前2-3年的年度报告-起分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中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简称上市公司年报,是上市公司一年一度对其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概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披露的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其中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报告”披露审计报告正文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财务报表还要包括公司近两年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比较式利润表和比较式现金流量表,以及比较式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其次是“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提示重大风险、利润分配预案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对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数据,以及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分析;回顾分析在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重要事项”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相关方承诺事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章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者挂牌等。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

  本文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任何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定或投资行为,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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