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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6-20 11:31: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我受市人民的委托,向市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全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任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基础更为,社会保障日益改善。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稳住、进好、调优”的总要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9万元、2.3万元,增长8.5%、8.6%,城镇新增就业14.29万人,城乡低保保障20.3万人次,医疗救助30万人次。

  ——理财水平不断提升,财税有序推进。着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压缩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压缩各类财政专项资金252项,突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激活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近70亿元;加大土地收入征缴及清欠力度,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入库近200亿元;稳步推进“营改增”,取消、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约3.02亿元。

  ——预算监督更加有力,整改问责积极有效。依法接受监督,积极执行市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动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及单位积极利用审计,及时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核查、落实责任,对体制机制性问题,加快推进、完善制度。

  根据预算法的,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编制的市本级决算草案在市人民前进行了审计。市财政局编制的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77.9亿元,支出总量644.52亿元,结转下年33.38亿元;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28.71亿元,支出总量274.07亿元,结转下年54.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9.17亿元,支出总量15.52亿元,结转下年3.6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6.93亿元,支出总量51.81亿元,结转下年105.1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33.38亿元,性基金年终结余54.64亿元,上述结余结转资金中包含各预算单位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33.61亿元。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决算时,均未对结余结转事项作相应的账务处理,部门决算报表不能体现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真实情况,填报说明也没有对该事项进行相关批注。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及湘江新区预算分配和管理、预算收入征管、资金安全和绩效、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2015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注重依财,加强制度建设,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分配与项目确定衔接不够,项目支出预算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比例不断提高,但仍有部分支出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如城建专项资金中的城建待安排资金、综合整治专项等4.58亿元,干线亿元,湘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2亿元。

  2.部分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市财政局未将性基金上年结转及结余数完整编入年初预算;少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预算,两项基金当年实际收入4.3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倍以上;漏编污水处理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四项性基金收入预算,四项基金当年实际完成2.85亿元。湘江新区对土地市场预估不充分,年初预算收入编制数过高,年内短收82.22亿元。

  3.部门预算调剂较多,二次分配财政资金现象仍然存在。有46个预算单位将1.03亿元的项目支出预算调剂给区县对口单位,有10个预算单位将3830.21万元的项目支出预算调剂给下属二级机构。

  4.部分性基金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市财政局未按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0个项目的上年结转结余7.25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仍不够规范。《长沙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未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修正完善;国有股权收益保障不充分,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少计利润4904.53万元,且未分配利润余额达1.25亿元,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达7.26亿元;原长沙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处置收益2488.41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1.收入征管存在漏洞。土地出让收入15.01亿元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7亿元逾期未征收到位;少征或未及时征收5土地交易契税等2559.38万元。

  2.收入划解不及时。市财政未按将24.13亿元(含湘江新区2.09亿元)的基金、非税等收入及时划解入库。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受托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收入6.04亿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3.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市本级1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金额占全年比重达24.15%;市财政年末仍有11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亿元未及时分解下达。

  4.无预算安排资金1.41亿元。市财政在未安排预算的情况下预拨2016年农村公资金8774.4万元、成品油税费转移支付资金5280.8万元。

  1.财政专户清理不够到位。近年来,市财政局虽按照国家相关清理撤并了22个财政专户,但仍保留有财政专户45个,且在少数专户下新开设了10个“子账户”。

  2.专户资金沉淀量大,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18.06亿元财政资金沉淀于各类财政专户,未及时拨付到用款单位;预算单位双控账户结存资金达23.79亿元;市城建档案馆代管资金专户、市白蚁防治站双控账户的7128.77万元5年内基本未用;湘江新区财政存量资金达14.29亿元。

  3.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完整。市本级债务举借情况没有公开;湘江新区下属4个预算单位2014年度的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均未在门户网站公开;原市卫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度部门预算未按公示到项级科目。

  4.湘江新区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较窄,力度有待加强。湘江新区仅对生态治理专项资金1.56亿元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检查和评价,涉及资金仅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6%。

  5.财税优惠政策执行不规范。湘江新区管委会未按对以前年度出台的优惠政策文件设置过渡期;天心区违规返还个人所得税2658.83万元。

  1.市地税局与国土、车管、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不完善,无法完整、准确、及时掌握税源规模及变化情况,土地交易、车船税征收环节存在税费漏征或征收不及时的现象。

  2.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存在管理漏洞。二手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了数据修改权限,但未设置相应的审核控制程序;非住宅类存量房未纳入评估系统,仍采取个案评估方式确认计税依据。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按照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模式,在全面分析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市国土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市民政局等25个单位的决算草案及“三公”经费等六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绝大多数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和中央八项,“三公”经费控制合理,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285个预算单位已下达预算指标的1596个支出项目未执行,涉及金额16.48亿元(其中:总金额为2.17亿元的309个项目为2014年度结转项目)。

  市直7所公立医院的预算安排14年未变;原市卫生局等8个单位上年结转资金1.55亿元未编入年度预算;市节能与新墙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的4个项目在上年结转832.14万元的情况下,2015年又安排了预算651.8万元,当年结转金额仍达818.9万元;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界限不清,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水质检测中心、市气象局等6个单位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人员经费或日常公用经费2646.44万元。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应收未收学费、门面租金等非税收入77.99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依据拨付资金29.65万元;原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博物馆、市体育局等4个单位挤占挪用项目经费185.39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金融工作办、市气象局等3个单位违规支付财政专项资金128.96万元。

  市教育局幼儿园、岳麓实验中学、雷锋学校、市外国语学校、市气象局、市水质检测中心、市科学技术协会等7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967.55万元;长沙血液中心、市体育局、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旅游局、雷锋学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志纪念馆、市贸促会等10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等六项费用253.24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三公”经费34.79万元;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占用下属单位车辆6台;市水务局有1台公车仍登记在私人名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市气象局、同志纪念馆存在多批次无公函接待的行为。

  8协议出让土地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存量大,年末存量储备用地达884.15公顷,收储的土地中有270.46公顷储备时间超过5年;3092072.52公顷土地闲置未用。

  审计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等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及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情况,并延伸调查了23个行政机关、186个事业单位以及3个组织。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出台了系列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资产使用单位规范管理的意识也有所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闲置量大,处置行为不规范。市机关事务局、市体育产业管理开发中心等9个单位管理的资产中,房产闲置面积达1.06万平方米;市人社局未经批准将部分资产无偿提供给民办学校使用;市科协将名下房产交由下属单位出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公立医院管理服务中心等14个单位无偿为39个协会等民间组织提供办公用房;4212.9万元的教育资产处置款时过5年仍未收缴到位。

  2.出租资产租金低、租期长。市大院对外出租的经营场地均未单独安装水、电等计量设备,在租金低廉的情况下,免费提供水、电、气;天心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局对外低价出租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停车场(实用车位378个)的经营权,三年仅收取管理费11.81万元;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对外出租的一处房产,承租方拖欠的电费达125万余元;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6个单位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一次性约定租期过长,最长的达30年。

  3.资产权证不齐,账务处理不及时。已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无产权证的房产达2309处,无土地权证的土地达297;38家单位28.8万平方米房产、131.6万平方米的土地未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已拆除的2.34万平方米房产未核销。

  在掌握全市普通教育“免”、“补”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同时,重点审计了市教育局,宁乡县、岳麓区、雨花区教育局及30所学校(含幼儿园)。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和区、县人民及教育主管部门认线年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补”政策,建立覆盖面较广的学生资助体系,为促进普通教育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教育“免”、“补”政策执行未完全到位。岳麓区、雨花区未据实核拨,少安排7所中学补助资金191.9万元;学生资助系统与学籍系统不能兼容,学生资助审核欠规范;7所学校向无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学生发放了助学金。

  2.收费政策执行不规范。抽查的3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有19所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有的违规收取择校费、教辅资料费,有的以年级组或家委会名义收取补课费,有的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开办特长班收取培训费。岳麓实验中学“小金库”。

  本次专项调查在关注资金主管部门分配管理工作规范性的同时,延伸调查了长沙县、岳麓区、望城区、高新区区域内45家工业企业、20家农业企业、38家三产企业或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主管部门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产业发展资金的投向基本符合产业规划总体要求,对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就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扶持方式单一,公开申报比例低。产业发展类资金23.58亿元仍以无偿补助和事前补助为主进行分配。市经信委通过公开申报方式分配的资金占比过低,2014年为23.3%,2015年为33.36%。

  2.项目库建设滞后,信息不畅,给企业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创造了条件。市农委等5个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建立项目库,市经信委已建的项目库要素不齐,大多只能反映当年资金安排情况,无法为遴选项目提供依据。由于资金分割、信息不畅的局面仍未改变,部门“众星捧月”、企业“见缝插针”的现象仍然存在。如:市级资金主管部门2015年对已经连续三年获得专项资金的109家企业继续安排市级专项资金7451.19万元,以相同或基本相似的项目对32家单位重复安排两项或两项以上市级专项资金1279.5万元。长沙龙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6年内从32个不同渠道获取86笔财政专项资金4255万元(其中:市级主管部门安排资金562.3万元)。

  3.真实性核查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不力的现象较为普遍。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真实性核查的责任主体,区县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时把关不严,盖“人情章”的现象突出;市直主管部门核查不到位,有的仅仅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分配资金,有的甚至把核查放在项目评审之后。

  4.部分中介机构受托包装项目,出具虚假报告。5家中介机构为长沙县有关企业出具了虚假报告,为企业获取财政资金提供方便;望城区3家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办理项目申报手续,支付的服务费与获取的补助资金挂钩,平均费率达到24%,最高达30%。

  5.专项资金6457.72万元被虚报冒领、违规使用或绩效不佳。有6家企业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746.86万元;1家企业停产搬迁4个月后仍获取财政资金50万元;3个单位滞留挪用专项资金402.86万元;9家企业5258万元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1.政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宁乡县、天心区、岳麓区及望城区共有12个省、市重大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望城区、岳麓区、宁乡县、浏阳市共有9575.09万元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

  2.工程建设和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天心区、市气象局等单位有27个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条件而未进行公开招标;望城区欧阳询文化园建设项目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的联校项目和无线城域网项目涉嫌围标;市旅游局未经采购,直接委托无资质的单位承接沙盘制作项目。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均以《审计要情》形式了市委、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有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述审计项目现案件线条、主管部门4条。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发生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收费政策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职权、骗取挪用、滥发补助等问题。

  (一)强化顶层设计,主动适应财税体制新形势。:一是按市“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财政中期规划与各专业规划的对接,编制和完善中期滚动预算,为各专业规划的有序推进提供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二是优化统一财税优惠政策,消抑税收优惠政策的副作用,清理整合产业扶持资金,更多利用基金支持、贷款贴息、降低体制成本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增强吸引社会资本的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一是全力推进“金财、金税、金盾、金审、金农”等信息系统的联网和升级,进一步夯实依税理财的基础。二是由财政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配合,在统一的平台上推进项目库建库工作,切实改变条块分割、信息不畅的局面,正做到在项目库中遴选项目打好基础。三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有效解决部分资金趴在账上和部分项目资金短缺的矛盾。

  (三)强化三资一体意识,进一步挖掘资源资产潜力。:一是认真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打好优化服务和依法处置的组合拳,加大闲置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宏观调控能力。二是结合新一轮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行为。三是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或使用效益不佳的资产提出分类处理的方案,挖潜堵漏,激活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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