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我卸任宁远县常委会党组、主任职务。2023年3月,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结束了我三十多年的从政生涯。回顾自己从政的经历,从2003年担任宁远县民委主任,历经多个岗位和职位,每年都要述职,除年度综合工作述职外,党建等工作也要述职,这些都是惯例。但令我终身难忘的一次述职,是作为永州市代表、宁远县常委会主任向宁远县全体县代表的那次。
时间回拨至2014年初,在一次县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上,与会人员正在热烈讨论新一年工作计划要点。当时我在会上讲到:“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少数代表一心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联系选民少,为群众代言不够,履职不到位,根本原因还是原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其缺乏刚性、有效的监督。”这句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纷纷表示,希望县常委会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有效保障原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知情权,实现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进行经常化、制监督,从2014年开始推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同年,县常委会把代表述职评议纳入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制定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明确要求所有县代表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述职评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2015年初,县常委会又提出在永州市率先开展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评议的工作,县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提出由我带头述职,另选两名市代表一并述职。2015年5月25日,县常委会组织召开市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包括我在内的3名市代表向原选举单位的全体代表述职并接受测评,此举被《人民之友》推介,《人民代表报》赞誉为“受选民监督,应履职大考”的典范。
县常委会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明确,代表向原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主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情况,尽量避免大谈本职工作、本单位工作,即使是职务代表,也要重点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再谈岗位履职情况。原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评议代表,主要是看代表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真实反映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我的述职报告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学习为本,为基,着力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履职为本,调研为基,竭力兑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三是工作为本,创新为基,努力实现工作的新跨越。
述职后,与会代表的现场提问很有“火药味”。一位代表直言:“现在部门办理代表有些‘雷声大、雨点小’,请问县常委会如何较真碰硬,让办理落到实处,办出实效?”平心而论,自2012年10月换届以来,县常委会对代表办理一改过去统一交办、邮寄答复、代表基本不参与的做法,而是会同县采取面对面交办、面对面答复、面对面反馈“三个面对面”的新方式,并由各代表团对本团办理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办理成效是明显的,其经验被《人民之友》以《办理“面对面”、效果“实打实”》为题推介,所以,一听到这个问题,我停顿了一下才作说明,除介绍了这几年成功的做法外,还现场:“我们将不断总结提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视不够,答复不及时,沟通不到位,特别是能解决的问题而又不去研究解决的,我们将协调县除责成重办外,该的,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接着又一名代表问道:“有人讲天大地大不如‘’,作为市代表和县常委会主任,你认为‘’到底是怎样一个角色,如何处理与党委、的关系?”我经过思考后回答:“与党委、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了实现好、民群众的利益。我们要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善于将党委的意图通过程序为国家意志和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在监督‘一府两院’方面,做到尽职不失职、到位不越位、督办不代办,‘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一场“大考”下来,我们“赶考”的3名代表是出了冷汗的,有名代表被问得面红耳赤,当场向与会代表致歉。参加这次述职评议的288名县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我的满意票是100%,另2名代表也获得了94%以上的满意票。
在总结讲话时,我说:“我带头述职评议虽作了精心准备,但仍感如履薄冰,唯有尽职尽责,才能心中不慌。这次述职评议活动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新常态下依法加强代表工作,推进代表履职的创新之举,极大地激发了代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体制机制,让‘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得到充分诠释。”同期,宁远县各乡镇(街道)也陆续组织本辖区的代表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